注册制,也称证券发行注册制、IPO注册制,是一种股票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它与核准制相对应,在很多国家兼顾采用 。在首次公开募股中,注册制其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 招股说明书为核心,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全面注册制就是由以前的核准制改为申报制,精简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取消了诸多的上市条件,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实行注册制后,如果企业感觉自己可以上市了,将相关资料 提交给交易所进行申报,证监会对所送报告进行审查,不进行审核。注册制下,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从第6个交易日开始,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将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上交所调整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真正与成熟资本市场接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交给市场定价。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更加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投资者能够从需求出发,通过公开的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基于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自行判断是否购买股票,以什么价格购买股票,做到买者自负加强市场能动性维护市场的环境。
全程透明,建立集体赔偿诉讼制这一步非常关键。集体赔偿诉讼制的落实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推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付诸实践,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化流程,让真正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全面注册制很大程度上精简首发上市、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缩短上市申请决定期限,简化流程、提升效率。对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的,不再要求提交有关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退市制完善,有进有出,特别是一些常年绩差、亏损、欺诈 ,该退的一定要退,不断实现活水流动。在过去核准制的“严进宽出”下,常常面临退市难,且退市公司退市多为经营恶化所致,表明了我国近两年来精准打击“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的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绩。全面注册制的推行,退市是优胜劣汰的重要一步,从注册制的退市制度来看,退市标准更加多元,预计上市公司退市率有所提高。
什么是注册制改革三原则
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说到底,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
与核准制相比,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一是大幅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注册制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二是切实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审核把关更加严格。审核工作主要通过问询来进行,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同时,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三是坚持开门搞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公权力运行全程透明,严格制衡,接受社会监督,与核准制有根本的区别。